

看了这个题目后有的朋友会想:这大概是一篇写男女性爱的文字了。您有这样的猜想一点儿也没有错,并且也证明您确确实实是在中国文化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但是您猜想的内容却不完全是对的,因为“床事”可以是“关于床的事”,也可以是“床上的事”,又,“床上的事”却并不单单是指性爱呢。
就性爱之事来说为什么非得要在床上才能进行呢?古人就不是这样认为的。《诗经》里就有许多青年男女在野外媾合的描写,如《郑风·溱洧》里说:“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在春三月那个一个情人相聚的日子里,一对青年男女在“洧之外”“相谑”,大概不单单去打情骂悄一下就为止的吧?“郑风”中的另一篇《野有蔓草》写的就更明显了,它说一男子与一女子“邂逅相遇”后,也没说上几句话,就“与子偕藏”了。他们藏匿着去干什么呢?如果仅仅是说几句情话又何必“与子偕藏”呢?《召南·野有死麕》里“怀春”的女子对“吉士”说:“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是啊,动作得轻些,慢些,因为毕竟是在野外呢,要是惹得狗叫了别人闻声走了过来,那就不好玩了。古人是这样认为的,想像力丰富的现代人就更不会认为性爱的事只有在床上才能进行的了,只要有可能,他们更愿意把任何地方当成性爱的场所,以为那样更具浪漫情趣,也更刺激。
所以提到“床事”就以为是要谈性爱并不完全正确。但我们还是要这样以为,因为中国人是很讲避讳的,一贯用“房事”、“床笫之事”、“同床(或同房)”等等这样的词来指做爱,连阿Q这样的人在想要与吴妈做爱时也不说得那样露骨,而含蓄地说“困觉”,可见我们听到“房事”就以为指的是做爱,实在是一点也不奇怪。
因为我们有这样的文化背景,有这样的“集体无意识”,所以“床”啊“臣房”啊什么的我们在提到时总是很谨慎的。一般来说我们去人家串门,在没有受到主人的邀请时是很少去人家房间里的,也轻易不坐在人家的床上,在我们的心里那里是一个最具个人隐私的地方。谁说中国人不尊重他人的隐私呢?因为有避讳与隐私,所以对床也是很讲究的。上次去安徽泾县的查济村,看到在一个保存相对完好的祠堂的最后一进里放得有几张标价出售的古床。床是拔步床,也有叫踏步床,而我们这里称之为踏板床,床的前面有一块与床等长的一米左右宽的踏脚板,板的两头可以放床头柜,柜上放些衣物什么的,很实用。那床很庞大,三方围有屏板,屏板有镂空的,也有浮雕,很有观赏性。可那屏板也使得床很是封闭,远看像是一间小房子,可以想像人在里躺着自是很舒服的,当然地,夫妻俩在里面做爱也一定很隐蔽很安全,绝不怕小孩子或其他什么人偷窥了去。民间有一种说法叫“上床小人下床君子”,这意思是夫妻两人到了床上,可以任意地淫声浪语颠鸾倒凤而百无顾忌,而下了床就不能了,一定得装出很正经很君子的样子来,要作相敬如宾不苟言笑状,而这如同房子一样的床,正很好地确保了一个人这两种角色的互换。我想洋人大概是没有这样多讲究的,他们的床很少有如此封闭的,大概他们做爱时也并不太怕被别人偷看了去。
提到床事并不是要谈做爱,做爱也不一定非得在床上,但婚床又一定有着做爱的用途的。我们是一个很避讳的民族,像“做爱”这要样的话一般是不说的,而用如“同房”,“上床”这样的词来代指,在这样的语言环境里谈床的话题实在是很有些艰难的,比如我的这篇东西一不小心谈的还是做爱。
2008年5月11日
: 大杂烩


